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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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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简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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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主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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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合同生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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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管理人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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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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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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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累计期间 |
自 |
注: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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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|
投资者日收益=(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+投资者账户当前未付收益)/10000*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(保留到分)
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=(当日基金净收益/当日基金发行在外的总份额)*10000。
当日基金发行在外的总份额包含未付收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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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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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支付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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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益支付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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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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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|
注:1、2012年1月31日登记在册的投资者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支付,若当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,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,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。2012年1月31申购的基金份额自
2、今后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。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一个公历月度,特殊情况将另行提示。
1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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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代销机构:
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、
特此公告。
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12年1月19日





